五矿地产-社会责任专题
您现在的位置: 首页 > 社会责任 > 社会责任加油站 > 社会责任术语
自愿性标准
时间:2015-05-01

自愿性标准又称非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。是指生产、交换、使用等方面,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。这类标准,不具有强制性,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,违犯这类标准,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。应当指出的是,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,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,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,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。

自愿性标准是通过各方的参与而确定内容并达成一致、由社会组织和成员自愿共同遵守标准的要求。自愿性标准作为现代社会组织和成员之间建立伙伴关系的重要路径,社会组织和成员通过制定规则和规范来约束企业和机构,有助于弥补现有市场和法律在社会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。

自愿性标准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执行?
(1)法律法规引用的推荐性标准,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;
(2)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,在强制性标准适用的范围内必须执行;
(3)企业使用的推荐性标准,在企业范围内必须执行;
(4)经济合同中引用的推荐性标准,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;
(5)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的推荐性标准,则产品必须符合;
(6)获得认证并标示认证标志销售的产品,必须符合认证标准。

 

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

相关新闻

无标题文档